来源:华体会手机版赞助国米Q 发布时间:2025-02-15 22:54:46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强调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怎样增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实效?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于“法之必行”,把做好地方性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加强学法、普法、执法、守法入手,以人大监督之为有效发挥了法治对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引领、支撑、保障功能,奏响了新时代地方立法精彩乐章。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做好地方性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首要的是科学立法,以高效的法治供给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16个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衡量标准,也是保证法律得以实施的关键所在。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结合地方实际、解决明显问题,对法律、行政法规的细化和补充,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探索创新性法律制度的独特力量。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了立法法,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015年11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授予平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权。
“近年来,我市地方立法从始至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立法为民’作为立法的主旋律,把‘问需于民’作为立法的根本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选题、突出特色、强调质量,先后制定出台了9部体现时代要求、反映地方特色的法规,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充分肯定,在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快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君才介绍说。
2016年11月,平凉市制定了首部地方性“管法之法”《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拉开了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序幕。
2018年8月29日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这是平凉市取得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
2021年4月29日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1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2022年3月31日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从法规的选题、调研、立项到起草、审议、公布,一部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其背后是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秉持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的立法初心,更是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水平发展的责任和使命担当。
“《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为规范物业管理提供了依据,厘清了市场调节与行政监管、业主自治与政府指导、物业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为破解物业顽疾开出了法治良方。”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高登榜说。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有力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空气质量显著改善,让平凉的天更蓝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实施促使群众爱水护水意识得到提升,水源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让平凉的水更清澈宜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怀义表示。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规范化奠定了法治基础,在倡导文明行为方面作出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规定,有力促进了平凉城市更加文明。”平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杜岩红坦言。
据悉,自取得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充分的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在推动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相结合、人民群众需要同地方法规制定相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同立法促进并重相结合、立法工作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结合的“四个结合”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则、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等8项配套制度,探索完善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双组长”、统筹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推进立法项目机制,谋划形成涵盖地方性法规选题、调研、立项、起草、审议、公布、新闻发布、备案、宣传普及、贯彻实施、立法后评估等各环节的全流程工作体系,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对此,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琦指出,“在近年来的立法实践中,我们突出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抓住‘解决实际问题’这个关键,着眼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积极适应全市改革发展需要立法,坚决做到市委深化改革的任务和举措部署到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市域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地方立法增势赋能全市改革发展,为推动全市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奠定了鲜明的法治底色。”
“法之必行”说到底,就是要让法律和法规成为人类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做好地方性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关键是要下好学法普法的“先手棋”,提高法规的知晓率。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只有让人民群众知法才能做到守法,也才能做到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最终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聚焦提高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和社会遵从度,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学法、普法上打出一系列“组合拳”——
2021年9月2日,平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把地方性法规作为“八五”普法重点任务,明白准确地提出“大力宣传省、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这一具体要求。
2023年6月12日,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通过《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制度》,明确要求地方性法规起草单位理应当于地方性法规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五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动申报新闻发布会发布事项。
2023年8月31日,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八五”普法决议和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建立地方性法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和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确保普法工作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取得实效。
2024年2月28日,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确定2024年要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决议,加大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力度。
2024年11月13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贯彻实施《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座谈会。
2024年12月4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平凉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依托“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对全市制定的9部地方性法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宣传。
“我们坚持搭建平台与拓展途径并重,印发《平凉市地方性法规集中宣传工作方案》,充分的利用平凉电视台《平凉法治在线》、平凉广播电台《平凉法治之声》、《平凉日报》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推动‘三区一城市’建设专栏和《法治平凉》刊物‘四大平台’,统筹各类新媒体平台、户外电子显示屏、跑马屏、大型广告牌和公交移动电视、出租车车载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通过解读、访谈、录制播放音视频宣传片等,着力提升法律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普及率。近年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古树名木保护、文明养犬、文明行为促进等各类主题活动、专题讲座3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有力提升了广大群众‘尊、学、守、用’地方性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平凉市司法局局长赵喜成介绍说。
平凉市崆峒区人大常委会主动站位法治一线,汇报区委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学习培训计划、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纳入进社区常态普法内容,开展“青春与法同行”“争做文明有礼崆峒人”“古树名木保护”等系列活动160多场次。充分的发挥人大代表家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立足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常态化开展法治司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参与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活动200多场次。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街道社区利用“物业联盟”“家园议事厅”“老街坊”议事会、“周二说事”等民主协商形式持续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中街街道围绕立法联系点工作形成了“1234”工作法,不断夯实了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社会基础。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整合资源、拓展功能,把地方立法联系点、代表站家点、人大业务学习平台等打造成为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的重要阵地平台,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着眼把“人大代表之家”打造成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主阵地,坚持每季度下发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依托每季度一次的代表小组活动和每月一次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向群众宣传宣讲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及公民检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参与依法治理等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深入人心。同时,注重日常法治教育,通过“常委会会议专题辅导”“人大讲堂”、人大代表培训班等人大业务学习平台,开展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等专题辅导20多场次,并在灵台人大微信公众号、灵台发布、灵台融媒等平台,及时转载、报道推送全市新出台法规的新闻发布会、法律解读等相关联的内容,增强了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传播力。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将本部门牵头制定实施的《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作为全市习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和党政干部轮训、业务技能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采取法规解读、案例分析、在线学习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培训,近三年累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8.94万份,发送宣传短信12万余条。联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按季度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12场,常态化开展法规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活动,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新世纪建材等企业和事业单位,举办上门宣传讲座231场次,有效提升了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学法普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普及的过程,而贯穿其中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民主含量、民主价值,无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后半篇文章’中的生动实践。”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宏林认为。
“法之必行”核心是要提高法规的执行力,推动“纸面法条”走向生动的法治实践。做好地方性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落脚点就是立足人律监督职能,坚持依法监督,以人大之为赋能增势高质量发展。
习强调,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今年以来,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的压力很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决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扬尘污染作为影响大气质量的重要的因素之一,请问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依法加强扬尘污染监督管理中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怀义应询回答:今年以来,面对空气质量波动反弹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加大管控力度。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平凉市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部署任务清单》,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台账式调度落实。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健全完善了日分析指导、周研判找欠、月调度表态、季通报约谈、半年督办问责推进机制,督促市直行业监管部门每周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和“三个必须”扬尘防治措施,全面排查土地,及时整改扬尘污染问题。
“《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该依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需要,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请问这一规定是如何严格执行的?”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利东应询回答:为加强饮用水源地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管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全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加强警示力度、及时发布限行通告、强化路面巡查管控等措施,严格管控辖区饮用水源地路段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这是2024年6月27日,平凉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同一主题,对市人民政府实施《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场面。一问一答之间,既是对两部地方性法规实施中存在的明显问题和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的正面回应,更是以人大之为回答高水平发展的时代之问。
2024年10月上旬,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赴崆峒区、华亭市、崇信县,对实施《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情况做实地检查。在2024年10月28日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中,组成人员针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管护环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管护工作合力”“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保障管护工作需求”“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提升管护工作水平”“科学整合优势资源,促进林旅融合发展”等意见建议。
2024年10月上旬,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平凉中心城区,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实施《平凉市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情况做检查。在2024年10月28日在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中,组成人员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从加强科学统筹系统化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增强水弹性城市建设工作合力、强化项目支撑着力提升水弹性城市建设质量、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海绵城市建设法治意识等四个方面开出了“良方”。
2024年12月9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实施座谈会,对全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实施和典型培树等作出再动员、再安排。
“推动问题解决”是立法的根本所在,只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和法规实施带来的实际价值,法律和法规才能为人们所遵守、所奉行。
以实施《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深入实施“陇原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大力推行物业党建“一核四化”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分别成立物业行业党委,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20个,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近三年部署开展老旧小区“三供一排”基础设施、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居住小区燃气管道飞线搭绕及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5个专项排查整治,检修养护供热、供气、供水、排水设施1.37万项,改造老旧管网164公里,帮助整改居民户内问题8.6万件,约谈物业企业296次、依法处罚76家、清退更换28家,取缔飞线起,拆除小区内违章建筑389处,惩处堵塞消防通道行为840起,解决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问题2721个,全市物业领域信访投诉下降60%。
以实施《平凉市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为抓手,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聚焦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四水改善”目标,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工作思路,三年示范期内在中心城区谋划实施水弹性城市建设项目226个,海绵化概算投资38.39亿元,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亿元,已开工建设215个项目、开工率95.1%,完工182个、完工率80.5%。2023年平凉市及3个项目分别入选“中国水弹性城市十年成就展”城市典范案例和项目典范案例,在全国水弹性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上交流经验,绩效评价在全国25个第二批示范城市中位列第8、西北地区第1。2024年已成功入围“中国海绵城市典范首批终审案例”,东湖公园、陇东明珠小区等7个海绵化改造项目入围中国“全域海绵”项目典范首批终审案例,平凉市及崆峒区入围“中国美丽城市”典范首批终审案例。
围绕《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全面用法,筹集资金100余万元,在甘肃省首家完成第二次古树名木和乡土树种资源普查,与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大学合作,建成全市古树名木空间地理数据库和动态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悬挂统一样式的古树名木标识牌和二维码,让每棵古树名木都有了“身份证”,为信息动态化、养护规范化、修复标准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招标国内古树名木修复专业公司,制定“一树一策”方案,对20多株濒危“左公柳”开展抢救性修复,全面落实树体防腐、促根复壮、树体牵引、仿真修复等措施,安装避雷塔,建成全省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示范样板工程。依托《条例》的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林旅融合发展,充分的发挥古树名木生态、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讲好古树故事,弘扬古树文化,建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树,记得住乡愁”的生态载体。全力发展林旅融合产业,创建国家森林乡村20个、省级森林小镇25个、省级乡村绿化示范村7个,林业助建美丽乡村98个,真正让“古树风景”转化为“生态经济”。
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关键是要聚焦提高知晓率、提升执行力、增强实效性,持久推进,抓在经常、落在平常。下一步如何抓?马琦主任在全市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实施座谈会上给出了答案:
——围绕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完善三项机制,即:常委会新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一年内普法情况和实施情况“双报告”机制、市县人大上下联动监督地方性法规实施机制、“千名代表进万家”宣传普及地方性法规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着力打通地方性法规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法规实施情况纳入专项监督内容,综合运用听取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每年选择1-2部地方性法规,有计划、有重点、有明确的目的性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域,一同推动全市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各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接受评议时,要把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施情况作为重要报告内容。
——坚持典型带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地方立法“制定一个法规、体现一地特色、解决一些问题、促进一事发展、惠及一方百姓、打造一点窗口、讲好一个故事”“七个一”工程要求,在机关部门、学校和社区等培育和挖掘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实施的典型事、典型人、典型单位,积极打造优秀立法实践案例。
——紧扣法规学习宣传实施,积极整合资源、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开发等,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创设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的活动内容,力争每年推出一批有含金量、有一定的影响力的成果,讲好法治平凉故事,以点带面,有效打通地方性法规实施“中梗阻”。
法安天下,治引发展。以地方性法规的强制力强化道德的引领力,法治之力,正随着法规的贯彻施行,奏响平凉高水平发展的最强音。(肖永明 窦 亮 杨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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